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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簡介 |
CE標志是產品進入歐盟國家及歐盟自由貿易協(xié)會國家市場的“通行證”。任何規(guī)定的(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產品,無論是歐盟以外還是歐盟成員國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在投放歐盟市場前,都必須符合指令及相關協(xié)調標準的要求,并且加貼CE標志。這是歐盟法律對相關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tǒng)一的最低技術標準,簡化了貿易程序。目前包括24條新方法指令涉及CE認證。 需要CE認證的國家有:所有歐洲經濟區(qū)域的國家。 包括: 歐洲聯(lián)盟:法國、聯(lián)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等25個國家。 歐洲自由貿易協(xié)會成員:瑞士、冰島和挪威等3個國家。 以下產品需要加貼CE標志: ――電氣類產品 ――機械類產品 ――玩具類產品 ――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 ――冷藏﹑冷凍設備 ――人身保護設備 ――簡單壓力容器 ――熱水鍋爐 ――壓力設備 ――民用爆炸物 ――游樂船 ――建筑產品 ――體外診斷醫(yī)療器械 ――植入式醫(yī)療器械 ――醫(yī)療電器設備 ――升降設備 ――燃氣設備 ――非自動衡器 ――爆炸環(huán)境中使用的設備和保護系統(tǒ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