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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CNAB)簡介
CNAB的職責是:1)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參照國際準則和慣例研究各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和產品認證機構認可的工作政策和技術措施;2)對申請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管理與技術能力實施評定;3)對獲準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管理與技術能力保持狀況實施監(jiān)督;4)負責認可標志的使用與監(jiān)督管理;5)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投訴和爭議;6)參加國際認可組織活動并開展相關的國際認可合作與技術交流;7)開展與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和產品認證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為了保證CNAB的公正性,CNAB委員會由來自29個成員單位的31名委員組成,其中來自政府部門7名,來自認證機構6名,來自產品提供方(組織)6名,來自產品使用方(顧客)6名,來自其他有關單位的專家5名,CNAB秘書處1名。
CNAB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選舉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陸燕蓀為主任,梁杰為常務副主任,南存輝和肖建華為副主任,生飛為秘書長。
CNAB秘書處是CNAB實施認可工作的實體,秘書處下設:
1)技術管理處,負責委員會的質量體系建立、運作和維護,組織認可規(guī)范的制修訂,組織作出認可決定,受理申、投訴,對外交流合作;
2)認可一處,負責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擴大業(yè)務范圍和復評的申請受理和評審的組織工作,包括ISO9000、TL9000、QS9000、HACCP等;
3)認可二處,負責產品認證機構的認可、擴大業(yè)務范圍和復評的申請和評審的組織工作;
4)認可三處,負責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理論上機構的認可、擴大業(yè)務范圍和復評的申請和評審的組織工作;
5)監(jiān)督管理處,負責對已認可的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和產品認證機構進行年度監(jiān)督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與評審安排。
工作職責: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參照國際準則和慣例研究各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和產品認證機構國家認可的工作政策和技術措施;
·對申請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管理與技術能力實施評定;
·對獲準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管理與技術能力保持狀況實施監(jiān)督;
·負責認可標志的使用與監(jiān)督管理;
·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投訴和爭議;
·參加國際認可合作組織活動并開展相關的國際認可合作與技術交流;
·開展與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和產品認證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接受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監(jiān)督管理。
認可服務:
CNAB依據(jù)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為境內外認證機構提供認可服務,目前受理的業(yè)務范圍為:
·實施ISO9001:2000(在2003年12月15日之前包括ISO9001/2/3:1994)質量體系認證機構認可;
·實施QS-9000質量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
·實施TL9000質量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
·實施HACCP食品安全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
·實施OHSMS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
·實施產品認證機構的認可。
